晶晨股份:晶晨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3-0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
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提高本
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 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入均值及 2020 年-2021 年毛利润均值为业绩基数,
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
度毛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
归属安 该考核年度使 该考核年度使
考核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排 用的营业收入 用的毛利润
年度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3 年营业收 2023 年毛利润
2023 73% 54% 62% 44%
归属期 入值 值
2023 年、2024 2023 年、2024
第二个 年两年营业收 年两年毛利润
2024 90% 64% 78% 53%
归属期 入累计值的平 累计值的平均
均值 值
2023 年、2024 2023 年、2024
第三个 年和 2025 年三 年和 2025 年三
2025 103% 74% 90% 62%
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累 年毛利润累计
计值的平均值 值的平均值
2023 年、2024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年、2025 年和
第四个
2026 2026 年四年营 115% 84% 2026 年四年毛 101% 71%
归属期
业收入累计值 利润累计值的
的平均值 平均值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A≧Am X=100%
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