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
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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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
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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