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威胜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 号),威胜信息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9,984,98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0,015,01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其 中战略配售股份 5,000,000 股,其他限售股数量为 116,952,867 股。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 121,952,86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39%,共涉及限售 股股东数量为 6 个,分别为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 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1 伙)、华泰威胜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①自威胜信息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 息 A 股股份,也不由威胜信息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 信息 A 股股份。若因威胜信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威胜信息股票 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威胜信息、威胜信息 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威胜信息股票的收益将 归威胜信息所有。 2、其他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曾用名:安化县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长沙瑞通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化县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化县耀成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安 化县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2 ①自威胜信息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 息 A 股股份,也不由威胜信息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 信息 A 股股份。若因威胜信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威胜信息股票 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②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威胜信息、威胜信息 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威胜信息股票的收益将 归威胜信息所有。 3、股东华泰威胜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配 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 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 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发行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 做相应变更; 4、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3 5、如果本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企业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1,952,86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39%;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0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上 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6,952,867股,为首 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本比例 (股) 长沙朗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1 76,495,247 15.30% 76,495,247 0 企业(有限合伙) 长沙卓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 10,114,405 2.02% 10,114,405 0 (有限合伙) 长沙瑞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3 10,114,405 2.02% 10,114,405 0 (有限合伙) 长沙耀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4 10,114,405 2.02% 10,114,405 0 (有限合伙) 长沙明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5 10,114,405 2.02% 10,114,405 0 (有限合伙) 华泰威胜家园1号科创板员 6 5,000,000 1.00% 5,000,000 0 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21,952,867 24.39% 121,952,867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16,952,867 12 2 战略配售股份 5,000,000 12 4 合计 121,952,867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威胜信息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中金公司对威胜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慧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