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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胜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威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地审阅,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实施和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
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圆
满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
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丁方飞                  王红艳                  董新洲




                                                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