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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威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
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为丁方飞先生、吉喆先生、王红艳女士。丁方飞先生为主任委员。2020
年 6 月,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完成了换届工作,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不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
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2020 年审计委员                          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2020 年 2 月 26 日
  会第一次会议                            年业绩快报》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0 年审计委员
                    2020 年 4 月 24 日    关于《202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2019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0 年审计委员
                    2020 年 8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会第三次会议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
                    2020 年 10 月 16 日
  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2020 年一季度、
2020 年半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
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二)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管
理,先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决策程序且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
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天健从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
和经营关系。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
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
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丁方飞                  吉   喆                 王红艳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