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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胜信息: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10-13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8日收
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吉喆先生《关于提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公司股份的函》。吉喆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
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吉喆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10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
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吉喆先
生向董事会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00,000,000
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0%。按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8、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一致行动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其增持计划自2022年4月20日至
2022年8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4,999,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达到1%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除上述情形之外,提议人吉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
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吉喆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