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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胜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23年2月9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威
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威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
料,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上述事宜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丁方飞                 王红艳                  董新洲




                                                       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