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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达膜: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4-1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

们对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如下:

 一、专项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8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

422,989.13 万元和净资净资产 316,184.04 万元的 3.98%及 5.32%;其中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320.00 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实际担保发生余额为 7,039.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总资产 422,989.13 万元和净资产 316,184.04 万元的 3.62%及 4.85%,公

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二、独立意见

    1、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规范、制度完善,在《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对象、范围及有关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我们认为:2019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对外担保行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