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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达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2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2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如下
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
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