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三达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5-27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2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达
膜”)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和拟变更“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
备与生产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决定,其中延期
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其中拟变更的募投项
目投向公司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无机陶
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和拟
变更“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21)
(本页无正文,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魏志华 关瑞章 张盛利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