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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达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21-10-2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三达膜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要求,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8.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16.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2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全部
 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应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账户余额
               对应银行账户/存放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账户支出
募投项目名称                                    (截止 2021 年 9
                     地点              资额                          的主要内容
                                                    月 30 日)




                                       1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主要为委托理财支
其净水器生产线项                       50,000.00       27,081.48
                   有限公司延安分行                                    出 2.5 亿元
  目(已取消)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                                                   主要为委托理财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备及成套膜设备制                       36,000.00       20,556.09   出 1 亿元及募投项
                   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造基地项目                                                            目的投入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                                                   主要为委托理财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套设备的制备与生                       30,000.00        7,537.98   出 2 亿元及变更后
                   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产项目(已变更)                                                     的募投项目投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主要系划转至变更
                                                          124.09
                   (变更前募集资金                                后的募集资金专户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
                       专户)           5,000.00
    中心项目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
                                                                   主要为募投项目的
                   厦门分行(变更后                     4,522.66
                                                                         投入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膜材料与
   技术研 发中心 项目 ” 的募集 资金人 民币 5,000 万元 或其等 值美 元向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3)。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
   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
   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实施
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实施
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检查手段

    鉴于公司原拟在延安实施的募投项目均已变更或取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制定了专项现场检查方案并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手段如
下:

    1、前往募集资金专户所属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

    2、获取各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款账户明细账及余
额表;

    3、抽查大额及异常募集资金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判断大额募集资
金支出的真实性;

    4、核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授权
金额、授权期间及相关公告文件,获取理财产品的合同、说明书等;

    5、查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决议、授权金额、
授权期间及相关公告文件;

    6、查阅公司董事会定期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会计师定期
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7、访谈了解原募投项目拟用地块目前现状、现场访谈延安相关主管部门人
员及公司高管人员;

    8、获取已变更或未按期实施的募投项目已投入的资金使用明细并分析、核
查其真实性、合理性。

                                        3
    三、本次现场检查中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原拟在延安实施的募投项目均已变更或取消的原因

    公司原拟在延安实施的募投项目已变更或取消主要系未能解决项目建设用
地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延安市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磋商业务
合作,2017 年 2 月新加坡三达国际集团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延安中新膜
科技产业园(膜谷)项目投资合作书》,约定延安市人民政府将出让延安市东区
沿湖 500 亩土地用于中新膜科技产业园建设。2018 年,延安市东区沿湖 500 亩
土地所属区域由延安市宝塔区调整至延安市高新区,同年延安市相关主管部门通
过招商引资引入了万达集团,并将前述投资合作书中约定的沿湖 500 亩土地出让
给万达集团。延安市人民政府未按照前述投资合作书的约定,将沿湖 500 亩土地
出让给新加坡三达国际集团。

    三达膜于 2018 年 9 月将注册地由福建省厦门市迁址至陕西省延安市,并于
2019 年 3 月决定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满足三达膜上市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2019 年 4 月,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
“待三达膜资金到位后按招拍挂程序履行用地手续,其用地计划及安排按照政府
的统一规划以及相关土地政策,办理用地及项目建设手续,不存在政策风险或法
律障碍”。根据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三达膜原计划在延安建设实施的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并未明确具体位置,均
为“陕西省延安市高新区东区”,其中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计
划用地 300 亩、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计划用地 200 亩。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后,多次与延安相关政府部门和主
管部门沟通募投项目用地事宜,虽延安相关政府部门曾协调安排相关地块供三达
膜项目建设使用,但公司认为该等地块与原规划用地在土地面积、周边配套等方
面差异太大,不适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 2021 年 7 月延安市宝塔区新
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服务中心向三达膜出具的函,其拟提供土地的面积为 37 亩、
位置为延安市宝塔区新材料产业园(邻近“延安市圣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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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投项目原“项目计划用地”合计 500 亩、“建设地点”延安市高新区东区(邻
近“延安万达城”)差异较大、路程约 20 公里,且周边配套较为落后。除该地块
外,双方协商项目用地所涉及的其他地块主要为口头交流,未有实质进展。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与延安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效率不高,截至目
前尚未就三达膜项目建设用地达成一致意见。

    (二)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一般户的事项

    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实施地点为新加坡。由于境内募集资金转移至境外
一般户涉及到较为繁琐的外汇审批手续,为便于募集资金使用,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根据项目各季度的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将所需募集资金一次性
转入至境外一般户中。

    2021 年 7 月 30 日,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通过其境内人民币募
集资金专户将 3,224,608 元(669,751.08 新加坡元)转入至其境外一般户(仅存
放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研发人员薪酬、购买电脑设备以及实验室改造装修支
出。因新加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实验室改造装修计划未能如
期开展,致使前述一般户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
述一般户余额为 454,630.12 新加坡元。

    保荐机构核查了前述一般户的银行对账单及该一般户支出的原始凭证,核实
了该一般户仅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根据项目季度募集资金投入计划进行使用;保
荐机构核实了部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的原因,主要系基于募集资金支付效率的
考虑,为减少繁琐的外汇审批手续,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将该募投
项目中日常支付频率较高或较为零散的人员薪酬费用、员工电脑设备、实验室改
造装修支出等列入每季度募集资金投入需求,并将季度需求金额一次性由境内募
集资金专户转入境外一般户。为便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制定了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该一般户的
资金规模相对较小,且该一般户仅存放募集资金并专款专用,不存在通过该一般
户挪用募集资金等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合规性与安全性。同时,针对部分募

                                       5
集资金暂时存放于一般户尚未使用完毕的事项,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制定该一般
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具体的使用计划并进一步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两笔小额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事项

    公司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之专项账户于
2021 年 8 月支付实验室装修费用 84,300 元、2021 年 9 月支付仪器设备款 22,570
元,共计 106,870 元。经核查,前述两笔募集资金支出虽与无机陶瓷纳滤芯研发、
测试业务相关,但系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所需,与原“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
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实施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并且该募投项目按照原计划实
施已不具有可行性,故公司前述两笔小额开支不应使用募资资金。

    保荐机构核查了“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投入明细、相
关募集资金支出的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并获取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核实了
两笔小额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形,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尽快以自有资金偿还前
述两笔小额募集资金投入。

    (四)募投项目取消且尚无备选方案的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6),取消公司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
项目”。截至本专项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成熟、可行的备选项目可供
变更。

    保荐机构现场访谈了延安相关主管部门人员及公司总经理,进一步核实了公
司无法取得该项目用地的原因。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新的募投项目方案,
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专项检查完毕后,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以下事项:(1)对于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存放于一般户中的事项,公司需制定一般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具体的使用
计划并进一步规范使用募集资金;(2)对于公司两笔小额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事
项,公司应尽快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该两笔募集资金投入;(3)对于已取消的募投
项目,应尽快落实新的募投项目方案,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

                                     6
投资者利益;(4)公司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

    五、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专项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
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1)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制定了
每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由专户转入一般户的资金规模相对较
小,且该一般户仅存放募集资金并专款专用,不存在通过该一般户挪用募集资金
等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有合规性与安全性;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一般户尚
未使用完毕,主要系新加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境外一般户未能按期
使用募集资金;(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原募投项目预期实施已不具有可行性情
况下存在两笔小额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形;(3)公司在取消“无机陶瓷纳滤芯
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后尚无成熟、可行的备选项目可供变更。

    对于公司境外一般户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前期两笔小额募集资金投入的
归还情况以及取消募投项目后新的募投项目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以下无正文)




                                     7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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