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三达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12-25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2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达
膜”)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决
定,延期的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
改造及扩建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21)
(本页无正文,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魏志华 关瑞章 张盛利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