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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达膜: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5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 要内容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公
司”)为了便于募投项目的集中管理及资源整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
目。
       “新项目”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
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 原 项目”变更前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
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0,000.00万元,此前已明确变更项目
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250.0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4,257.84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3年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 监 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 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
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
   1                                      50,000.00       50,000.00
                 产线项目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
   2                                      36,000.00       36,000.00
             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
   3                                      30,000.00       30,000.00
               备与生产项目

   4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41,000.00      141,000.00



                                      2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
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
理 厂 提 标改 造 及扩 建项 目 ”。 原募 投 项目 募集 资 金投 资总 额 为
30,000.00 万 元 , 上 述 两 个 变 更 后 的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5,250.00万元,余4,750.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明确变更后的具体项
目 。 具 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年7月31日在 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 站
( www.sse.com.cn)披露的《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
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变更前后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投项目变更前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
                                       30,000.00              30,000.00
 制备与生产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
 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              14,154.61              14,091.81
 改造及扩建项目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
 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11,760.12              11,158.19
 及扩建项目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
 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4,257.84               4,257.84
 及扩建项目
            合计                       30,172.57             29,507.84

                                   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 的 《三达膜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48)。

    截至本公告日,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
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变更后
项 目 预 计 使用 募投 资金共 计29,507.84万 元,预 计剩 余募 集资 金
492.16万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
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拟变更的原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
   1、 原项目的基本情况
    “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原项目”原计划实施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亿元,实施
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过滤陶瓷膜生产线、特种过滤有机膜生产线、特
种过滤有机膜组件生产线、特种过滤膜成套设备加工车间和技术中
心。
       2、原项目的投资情况

                                 4
    截止本公告日,原项目未开始建设,其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 募资资金
                                累计投入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金额                       计效益
                                           金额     进度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
套设备的制备与生    30,000.00     0         0         0%      不适用
产项目

   (二)拟变更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原计划开工日
期为2020年3月、建设期24个月、完工日期为2022年3月。因项目用
地取得进展缓慢,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决定变更该募投项目。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新项目”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
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2、“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宿松三达水务有限公
司。
    3、“新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
程第二阶段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每日,按照《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进行出水。
    4、“新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采用 A2/O+MBR 工艺作为工程新建生物处理工艺,建设内
容包括新建膜格栅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MBR膜池、MBR膜泵
房及设备间、污泥堆棚、除臭设备;改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
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电气工
程、自控工程、厂区总体工程;同时预留高效沉淀池、滤池及加药


                                   5
间等工程。
       5、“新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项 目                     金额(万元)        构成比例
  一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651.26              38.78%
  二            安装工程费                            354.55              8.33%
  三            建筑工程费                          1,502.95              35.30%
  四            工程其他费                            338.62              7.95%
  五            工程预备费                            307.79              7.23%
  六           铺底流动资金                           102.67              2.41%
              总投资额                             4,257.84            100.00%


       6、“新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审、施工图
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根据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
设工期标准,本项目建设工期定为 13 个月。计划污水处理厂二阶段
工程2023年4月建成投产。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阶段                               完成时间
   1               项目申请报告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
   2                施工图设计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3           图审及施工、安装招标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4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
   5              单机及联动试车                   2023 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
   6       完成试运行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023 年 3 月 30 日前完

       7、“新项目”收益测算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4,257.84
  2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1,120.19      年平均值
  3              税后利润            万元            138.14      年平均值
  4         内部收益率(税前)           %             8.04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             6.87



                                     6
   8、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逐
步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 “新项目”市场前景
   水务投资运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一
系列政策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各地地方政府推动污水处理厂改
造升级。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于2017年1月颁布的《“十三五”全国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敏感区域以及建成
区水体水质未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达
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均为提标改造对象,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应达
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相关规定的水质标准;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
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
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
提标升级。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区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的不断增长,城
区污水的排放量日益增大,必须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满足更
大量的污水处理,以确保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健康良性发展。近年
来公司将膜处理技术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取得了良好效
果,“新项目”的建设,使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仅可改善城
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证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具有


                              7
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环境效应的同时,根据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以及
污水处理服务水价,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公司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的市场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可能存在国家产业政策、行
业标准等规定出现重大变更等不利因素的情况,使项目无法实现预
期收益。
   (二)募投项目的经营风险
   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营中的污水处理质量受到进水水质、设备
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和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可能
出现市政污水超负荷排放、部分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而导致城市
管网收集的前端进水水质超标等情况,这些因素一方面可能导致项
目运营成本提高、利润发生波动;另一方面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质量,
使达标排放的难度显著提高,进而带来行政监管方面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的财务风险
   项目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中均约定了污水处理费初始单价及
单价调整条款,项目运营期中按照约定的调价周期,根据项目运营
成本要素(如电费、人工费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初始单价。因单
价调整涉及的成本要素变动需要多个主管机构的审核确认,单价调
整可能会存在滞后性,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
   此外,项目采用BOT经营模式向社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
营权所形成的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政府部门处
于优势地位,可能存在例如超期结算污水处理费用、提前终止特许
经营权协议等情况,将对项目的现金流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8
   募投项目的实施尚需办理验收、环评等手续,同时将受宏观经
济、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
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
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
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六、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
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
东利益。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
务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公司目前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变更后的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
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
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事项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监事同
意,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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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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