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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达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2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
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年
度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三达膜签订《保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3                                                 式,了解三达膜的业务发展情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三达膜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 年半年度,三达膜在持续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4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2 年半年度,三达膜在持续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5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三达膜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三达膜依照相关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7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
     为规范等
                                                规范。
                                                保荐机构对三达膜的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核查,三达膜的内控制度符合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督促三达膜严格执行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三达膜的 2022 年半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2022 年 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对三达膜以及有关责任人出具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了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保荐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机构已督促发行人完善内部控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制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纠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正。




                                    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2 年半年度,三达膜及其控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2022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2022 年半年度,三达膜未发生前
  14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述情况。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15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2022 年半年度,三达膜不存在需
  16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
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等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3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迁址相关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将住所变更至延安市宝塔区圣烯石墨烯产业园,未
来延安将成为发行人膜技术应用业务的主要生产中心,公司将在厦门和延安两地
办公;目前延安新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式投产,但延安厂区面临难以招募合
适的研发人才的问题,以及环境差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可能对企业运行的长期运营管理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膜技术应用和水务投资运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尤其是膜技术应用行
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且非标准性要求突出。行业内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必须进
行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未来将会出现性能更好、使用寿命更长或成本更
低的新型膜材料。公司如果不能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或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
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将导致公司
的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将会面临下滑
的风险。

    2、研发失败和成果转化风险

    公司以先进膜分离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为业务基础,主要核心技术包括膜材料
研制、膜组件生产、膜软件开发、膜设备制造、膜系统集成、膜技术应用以及和
环保水处理相关的核心技术。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员
和技术,由于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可能存在偏差,以及新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市场推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新产品研发失败或技术成果不
能较好实现产业化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应收账款的风险

                                   4
    受下游客户现金流状况和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膜技术应
用业务销售回款较慢,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长。公司水务投资运营业务的项目主
要分布在经济发展程度较低区域,受各地财政状况的影响,存在部分地方政府不
能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情形,可能会导致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应收账款账期延长。

    2、主要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膜技术应用业务主要系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为其提供包括技术开发、
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现场安装调试、运营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在内的综合解决
方案。不同于标准化产品的生产型公司,公司销售的膜设备均为根据不同客户的
特殊要求集成的定制化设备,具有数量少、金额大的特点,主要供制药企业、生
物化工企业、石化冶金企业等下游客户新建或者扩建生产线。由于下游客户的产
能扩张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而发生变化,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膜技术应用业务的主要
客户有所变动。若出现公司主要客户在某特定时间内均不存在扩产或升级改造需
求的情况,则在特定时间内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引起公司业绩
的波动。

    3、市场开拓风险

    由于新进入市场的经营环境、地方开发政策和管理法规等与已进入市场的情
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公司经营和管理在市场开拓中可能会面临新的挑战。此外,
公司可能面对来自上述新市场其他同类企业的激烈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成功开发
新的客户资源,将会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国内膜技术应用行业产业化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具有相当生产规模技术先进、
品种齐全、资本雄厚、管理先进的国际知名膜技术应用企业相比,国内企业在资
本、管理经验等方面都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随着众多国外大型膜技术企业纷纷
进入我国,凭借其资本和技术优势介入我国膜技术处理应用市场,加剧了行业竞
争。在水务投资运营领域,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的日益重视,亦吸引了众多资金进
入该行业,未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5
    2、政府部门违约风险

    公司水务投资运营业务采用了 BOT、TOT 或委托运营等经营模式向社会提
供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所形成的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在运营过程中,由于
政府部门处于优势地位,一旦违约失信(例如超期结算污水处理费用、提前终止
特许经营权协议、无法长期保证进水水质等、市政污水长期超负荷排放等),将
对相关的水务投资运营项目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及政策性变动引起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导致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以及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排
污收费标准和国家规划的节能减排目标等在内的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联系紧密,国
家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态势或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都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
需求产生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医药制造、生物发酵、食品饮料、石油化工等领域,
其新增产能亦与国家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紧密相关,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国民经
济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各行业之间
景气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上述情形将直接影响
公司下游客户的市场需求,从而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

    2、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
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经营。但疫情对
宏观经济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对我们的部分工业客户产生不利影响,可能
会导致公司部分客户无法按时签署合同,或相关营销及投放预算缩减等,进而对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但同时疫情提高大家对环境治理、水净化的重
视程度,进而扩大这方面的市场需求,公司未来将积极面对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六)其他重大风险

    1、未来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6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公司对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益,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属于生物制药行业,具备从玉米淀粉到山梨醇、甘露
醇再到维生素 C 的完整玉米深加工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维生素 C、山梨醇等。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受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产品销量
和成本费用变动影响而波动的情况,进而导致公司存在未来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
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
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
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公司同意取
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显著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
要一定的时间,导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
来一定的压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变化以及施工进
度、原材料及设备采购、产品生产及市场销售等因素变化的影响。由于募投项目
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项目建设尚需较长时间,届时如果产品价格、
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
益,存在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7
    此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首发上市成功后不久就遭遇新冠疫情大爆发,在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先后遇到了陕西延安募投项目因为募投项目用地无法取得
的困难、吉林梅河口募投项目因为冬季冰封期无法施工及新冠疫情多次爆发而临
时停工的困难、新加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因海外疫情严重导致人员招募困难及政
府限聚令的影响而临时停工的困难。

    报告期内,河南许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及扩建项目”、吉林梅河口“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先后遇到新冠疫情爆发导致项目建设多次停工并导致延期,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
及预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相关公告的编号如下:2022-001、2022-009、2022-024、2022-042。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营业收入               441,813,346.07         403,176,428.46                   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1,721,738.52         133,669,081.10                  -16.4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5,681,320.66         121,907,474.82                  -21.5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006,315.52          -8,177,737.51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减(%)


                                        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66,390,556.51       3,434,458,736.70                    0.93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5,167,351,739.63       4,854,631,977.93                    6.44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40                 -1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40                 -1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9              0.37                 -21.6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1              3.31     减少 0.1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75              2.69     增加 0.06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99              4.54     增加 0.45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9.58%,主要系水务投资运营和水务建造收
入取得稳定增长;

    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568.13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1.51%,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
部分膜技术应用项目延迟验收导致营业利润下滑,以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的
减少所致;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818.41 万元,主要
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

    4、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17.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21.62%,主要系 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9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包括膜材料研制与组件生产、膜软件及设备应用解决方案
和水处理相关技术及解决方案,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细分为膜
材料研制、膜组件生产、膜软件开发、膜设备制造、膜系统集成、膜技术应用及
环保水处理技术 7 个方面,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强,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公司围绕膜技术应用开发膜软
件与研制膜材料的多年实践过程中,建立了一套以“目标导向、逆向思维”为研
发原则的“RDPA”研发体系、即“研究——开发——中试——应用”的综合技术
开发平台,依托公司国家人保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达膜科技分站、福建省膜分
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大平台,形成了系列从膜工程-膜软件-膜组件-膜材料的系
列核心技术组合。研发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把扩大研发作为发展战略,通
过制度保障、创新激励和拓展新产品开发渠道等三方面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
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2,205.70 万元,较 2021 年半年度增长 20.37%;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 4.99%,
与 2021 年半年度相比略有上升。

    (二)研发进展

    2022 年上半年,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公布最新的 2021 年度“领跑
者”榜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研发生产的“束式膜生物反应器组器”、“帘式膜生物
反应器组器”、“SCM 型管式陶瓷膜”、“中空纤维超滤膜”等多个产品企业标准成
功上榜。另外,公司下属子公司三达膜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主持起草的化工行
业标准《中药澄清用陶瓷膜》(计划号:2022-0017T-HG)获得立项(工信厅科函
〔2022〕94 号文)。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在以往研发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生产研发的投
                                    10
入力度,专注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申请,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追求技术
领先。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申请专利 6 项(包括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
专利 4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获授权专利 18 项(包括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
型专利 12 项)。

    截止到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授权专利 170 项(包括发明
专利 8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其中 3 项专利因专利权
到期终止,有效授权专利共计 167 项。其中,公司获授权的“高性能复合陶瓷纳
滤芯制备工艺发明专利”曾荣获“厦门市专利特等奖”与“中国专利优秀奖”,基于
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复合陶瓷纳滤芯而开发生产的净水装置”已经荣获
中国科技部、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局联合颁发的“国家重
点新产品证书”,该陶瓷纳滤芯可用于替代目前中国大量进口的有机反渗透膜芯,
而且具有节水降耗、保留矿物质、避免二次污染等三大优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146.42 万元,其中以前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5,777.10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8,369.32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75,282.4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2019 年 11 月 12 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1,460,940,588.62

减: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                                            13,178,88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                                              413,287,433.37


                                      11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2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49,768,677.98

加:累计利息收入                                                        23,592,444.71

减:手续费及其他                                                            13,012.56

减: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含相关税费)                                         2,997,908.37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52,824,477.01


    公司自上市以来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及时进行了规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
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应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按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三达膜技术(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三达膜”)直接持有公
司 43.36%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LAN WEIGUANG 和 CHEN NI 夫妇直接持
有新加坡三达膜 100.00%股权,并间接通过厦门程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制公司 1.88%股权,能够支配公司股份 45.24%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减持情况
如下:

                                                                  2022 年半年度内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姓名              职务                                          份增减变动量
                                      (股)          (股)
                                                                       (股)
新加坡三达膜        控股股东         144,770,450    144,770,450                   0
    LAN         董事长、实际控制                0            0                    0

                                           12
WEIGUANG            人
   谢方         副董事长               0              0            0
  方富林      董事、总经理      1,125,450      1,125,450           0
             董事、副总经理、
 CHEN NI                               0              0            0
               实际控制人
  张盛利        独立董事               0              0            0
              独立董事(已离
  夏海平                               0              0            0
                  任)
              独立董事(已离
  魏志华                               0              0            0
                  任)
  关瑞章        独立董事               0              0            0
             监事会主席(股东
   叶胜        代表)(届满离     184,500        184,500            0
                   任)
             监事(股东代表)
  黄俊煌                          22,140         22,140            0
               (届满离任)
             监事(职工代表)
  陈茂田                          55,350         55,350            0
               (届满离任)
  唐佳菁        财务总监         535,050        535,050            0
             副总经理、董事会
  戴晓星                         276,750        276,750            0
               秘书(已离任)
             副总经理、董事会
  张靖霄                               0              0            0
                   秘书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