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8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昆山国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
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
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
公司资金的保本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
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综上,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足
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款完
成后,国力源通、国力研究院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
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
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国力源通、国力研究院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