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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0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
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国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生,本科学历,毕业
于南京工学院(现为东南大学)电子工程系电真空器件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75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华东电子集团公司副
总工程师、军工总监;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华东电子光电技术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海南展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首席专家;
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许乃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大专学历,1981
年毕业于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工业企业财务会计专业,1986 年毕业于江西广播
电视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1981 年 8 月至 1989 年 7 月,
任江西 740 厂会计;1990 年 1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南通建材工业局主办会计;
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3 月,任浙江慈溪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副主任;199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1999 年 12 月
至今,任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 月至今,任昆山大
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昆山新大华分所副所长;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
 日至今,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昆山新大华分所所长。
     李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博士学位,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副教授。2002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先后任
 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副教授;2013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法学院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任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0 年 7 月,任苏州大学教授。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
 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
 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我们对2021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
 司董事会2021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事姓名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杨国栋       7       7         6       0         0        否           2
许乃军       7        7       6        0       0         否           2
李杨         7        7       6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
 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
 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
 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
 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
 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
 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国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
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山国力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
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事项。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我们事先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
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
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
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产业创新和产品发展建言献策,
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
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
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
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国栋、许乃军、李杨
                                                        2022年4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国栋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杨




                                                    2022 年 4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许乃军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