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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
达全体监事,于2022年5月23日在昆山市西湖路28号国力股份1号会议室召开,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殷琴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国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1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
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昆山国
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
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2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国力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
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
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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