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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力股份: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10-24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外籍员工。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 27.685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