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2)第 591 号 致: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昆山开发区西湖路 28 号国力股份 1 号会议 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昆山国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 资格。本所律师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 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 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 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 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 14:30 在昆山开发区西湖路 28 号国力股份 1 号会议 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尹剑平先生主持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91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577,0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380%,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677,6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052%。 2.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 8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899,3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7.232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87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899,3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32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 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监事、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 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以下各子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均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6.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8.评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9.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0,577,0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99,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