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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唯赞: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
江南、夏宽云、董伟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宗旨,忠实、勤勉的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202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蔡江南先生、夏宽
云先生、董伟先生,三人分别在卫生管理与健康发展领域、财务审计领域、生物化学专
业领域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能力,也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
验,具体情况如下:
     蔡江南先生,1957 年 6 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美国布兰戴斯
大学卫生政策博士。1985 年 1 月至 1987 年 5 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1987 年 6 月
至 1990 年 12 月,任华东理工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及讲师;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9 月,
任美国凯罗药品经济咨询公司高级研究员;1999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美国麻省卫
生福利部高级研究员;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系主任;2012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2020 年 1 月
至今,任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执行理事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夏宽云先生,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希腊长期居留权,复旦大学企业
管理专业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 EMBA。1993 年 8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宁
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1 年 2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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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总监;2005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教授;2005 年 4 月
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东方有线
网络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603456.SH)董事、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树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伟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生物化学
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基因递送材料专业访问学者、哈佛
大学分子探针专业访问学者。2003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
分校基因递送材料专业访问学者;2015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哈佛大学分子探针专
业访问学者;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华东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管理秘书;1987 年
9 月至 1998 年 8 月,历任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助教、讲师;1999 年 9 月至今,历任南
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教授;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1年度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蔡江南              6          6                0          0               1
     夏宽云              6          6                0          0               1
      董伟               6          6                0          0               1

     2021 年度,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
独立行使了表决权。2021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对
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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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
     (三)日常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各种途径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掌握公司生产
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公司不定期组织召
开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向独立董事们沟通当期公司的重大事件以及决策思
路,为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参与公司决策、给予专业意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独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在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不同的角色,充分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资源,向经营层提出相应建议,发挥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咨询、建议、指导、
监督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质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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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管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
和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有利于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放标准已履行了响应的审批程序,实际
领取的薪酬与决议批准的内容一致,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审计机构续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
行相关信息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独立、
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重点关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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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工作,按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积极
参加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蔡江南       夏宽云       董伟

                                                                   2022年4月20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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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