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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唯赞: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2022-04-2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就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
求等各种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
期发展规划,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
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一致意见:本次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方案》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考量了行业特点与外部薪酬水
平,满足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过程、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并
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我们事先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同意
将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
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相符,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超募
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满足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与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