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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3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0-010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行政楼 408 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56.60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能够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