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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07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0-02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
体”)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4 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行政楼 408 会议室举行。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专
注于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
行为。本次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9)。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2020-020)。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