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金宏气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1 年 0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0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02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5.48 元/股,向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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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金向华、董事龚小玲、刘斌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金建萍系
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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