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1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02月2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
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
于2021年0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
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02月26日,并同
意以15.4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43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2)。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0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