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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1.96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54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8433.34 万股的 1.12%。其中,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0%,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11%;预留 10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额的 19.89%。
    3、授予价格(调整后):15.23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
股 15.2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6 人,约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 1519 人的 5.66%,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1
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
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票的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
 票的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后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进行考核,并设定
目标值和触发值: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万元)
                对应考核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166,400                       140,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216,300                       154,0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81,200                       170,0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A)                 A≥Am                        X=100%


                                        2
                                 An≤A<Am             X=(A-An)/(Am-An)*50%+50%

                                     A<An                           X=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
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未能归属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
考核得分划分为三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         90 分及以下-75 分(含)     75 分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未能归属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02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0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
2021-006)。
    3、2021 年 0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02 月 27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09)。
    4、2021 年 0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01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
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5.48 元/股调整为 15.23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
    6、2022 年 0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2021.02.26         15.23 元/股       435 万股            86 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2022.01.07         15.23 元/股       93 万股             32 人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0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
数量为 131.96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9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
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02 月 26 日,
                                      5
       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4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
                                                                     职期限要求。
任职期限。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
    根据年度营业收入(A)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字[2022]230Z1110 号):2021
2021 年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 166,400 万元,触发值(An)为 140,000 万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元。
                                                                     174,129.40 万元,符合归属条
    当 A≥Am 时 , X=100% ; 当 An≤A < Am 时 , X= ( A-An)/(Am-
                                                                     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An)×50%+50%;当 A<An 时,X=0。
                                                                     100%。


                                               6
                                                                  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86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人,其中,5 人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
                                                                  激励资格,其获授的股限制性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股票全部作废失效;48 名激励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三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对 象 考 核 评 级 为 “90 分 及 以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 分及以下-
       考核得分        90 分及以上                    75 分以下   100%;21 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
                                     75 分(含)
                                                                  为“90 分及以下-75 分(含)”,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70%             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因
                                                                  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
                                                                  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31.96 万股。

          综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69 名激
      励对象可归属 131.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131.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69 名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0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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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归属数量:131.96 万股。
      (三)归属人数:69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23 元/股(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15.48 元/股调整为 15.23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金向华      中国                                50          14.00           28%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
  龚小玲      中国                                20           8.00           40%
                            董事会秘书

  刘 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           5.60           28%

  钱卫芳      中国           财务总监             18           5.04           28%

  师东升      中国           副总经理             18           7.20           40%

二、核心技术人员

  刘志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            2.40           40%

  孙 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            1.68           28%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42          88.04           36%
             (合计 62 人)

                   合计                          380          131.96          35%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 6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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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归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
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公司于第一个归属期实施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
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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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南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根
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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