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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03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
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
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
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
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
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
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2年
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2年度财务预
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22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
签署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32亿元、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相关银行贷款法
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公司就“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研发贷款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30个月期中长项目贷
款,全资子公司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第三方全程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
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2-023)。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
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
展情况,拟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
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9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131.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33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未达到规定标准,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或全部不得归属,以上两种情
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04万股,并由公司作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
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57.04万股
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6)。
    (十四)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
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