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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39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拟自 2022 年 04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7)。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04 月 29 日,公司 5%以上股东朱
根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2.54 万元。本次
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
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 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


                                    1
    (二)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公司 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49,7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394%。
    金向华先生、朱根林先生、金建萍女士、韦文彦女士、金小红女士为一致行
动人,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1,541,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173%。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朱根林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04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22 年 04 月 29 日,公司 5%以上股东朱根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 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 份 2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04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2.54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
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在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主体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朱根林           49,728,000         10.2394       49,748,000          1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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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朱根林先生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
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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