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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6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

公司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 出 具 了 “ 容 诚 验 字

[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707.8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86,373.44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65,000.00万元,
理财到期尚在询价未重新购买的余额为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373.44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7,437.10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41.00

   减:发行费用                                                11,486.0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89,707.85

   减: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流                                 1,310.15

   减:银行利息支出                                              500.62

募集资金余额                                                   86,373.44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79,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373.4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相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2022年4月,公司与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订的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监管

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102265519000071458          836.26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10538901040105884            172.73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600004321         471.95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512902736810403              283.95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546974729552                 754.06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400545532          206.65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75100122000239848            140.59

 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城支行           51981700000854                      0

 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00309491         2,752.8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600656629        1,754.45

                                合计                                     7,373.44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
 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9,707.8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先期投入
 序号                 先期投入项目                            置换金额    置换日期
                                                    金额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
   1                                                966.09      966.09    2020.6.23
                     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134.41      134.41    2020.6.23

   3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1,022.86    1,022.86   2020.6.23

   4           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715.54      715.54    2020.6.23

   5                  智能化运营项目               1,287.28    1,287.28   2020.6.23

   6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1,030.42    1,030.42   2020.6.23

                      合计                         5,156.60    5,156.6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20
 年7月8日经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于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如下:
                           金额                               预计年化    存款期限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投资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收益(%)   (天)

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2-4-13    2022-7-14       3.65          92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2-5-20    2022-8-22       3.00          94

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款       4,500   2022-5-23    2022-8-23       3.10          92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   2022-5-23    2022-8-23       2.88          92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2-5-24    2022-8-24       2.88          92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   2022-5-26    2022-8-24       2.95          90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   2022-5-30    2022-8-30       2.88          92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2-5-31    2022-8-31       2.88          92

浦发银行    结构性存款       9,500    2022-6-1    2022-9-1        3.05          92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8,000    2022-6-3    2022-9-1        2.92          90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2-6-9    2022-7-11       2.90          32

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款       4,000   2022-6-15    2022-7-15       3.05          30

苏州银行    结构性存款       7,000   2022-6-20    2022-7-20       3.00          30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3,000   2022-6-22    2022-7-27       2.78          35

中信银行    7天通知存款      5,000   2022-4-14        /           1.80             /

中信银行    7天通知存款      4,000   2022-5-17        /           1.80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2020年7月8日经公司
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2021年7月26日
经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6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310.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
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

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
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借款期
限均为3年。
       2022年0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出资及11,367.5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借
款期限为3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增资金额           无息借款金额

  1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600.00             1,787.07

  2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849.42                0.00

  3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4,100.00                0.00

  4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5,400.00           11,367.50

                       合计                                 15,949.42           13,154.57


       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年
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借款期限                        偿还金额
                                                                      利率

 1       农业银行相城支行      4,000.00    2019.11.27-2022.11.25        4.75%    2,110.00

 2       浦发银行相城支行       950.00     2019.09.19-2022.09.19        4.75%      950.00

 3       浦发银行相城支行      2,940.00    2019.10.18-2022.10.18        4.75%    2,940.00

 4       浦发银行相城支行      3,000.00    2019.11.01-2022.11.01        4.75%    3,000.00

                                    合计                                         9,000.00
    3、使用银行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160,768,412.34元。

   4、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公司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
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
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
氮项目。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借款金额

     1       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2,103.66

     2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                     500.00

     3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0

                          合计                                  2,603.66


   5、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5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
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0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
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金宏
34.3421%的股权。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
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 1-6 月

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5,951.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32.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76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707.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53%

               已变更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                        项目可
               项目,                                                                                     末投入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度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
                                                        (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                                                                                     (4)=
                                                                                           (3)=(2)-(1)               期                            化
                 有)                                                                                     (2)/(1)

张家港金宏
气体有限公                                                                                                                    收   入
司超大规模
                 无      20,645.44       3,877.94      3,877.94         0.00    3,877.94          0.00       100    2021 年   1,522.1   不适用       否
集成电路用
高纯气体项                                                                                                                    6 万元
目
苏州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
                无         2,939.66     2,939.66     2,939.66    280.64     1,701.17    -1,238.49    57.87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公司研发中
心项目

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      无         6,872.28     6,872.28     6,872.28    992.45     4,393.52    -2,478.76    63.93   2022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体项目

年 充 装 125                                                                                                           收       入
万瓶工业气      无         5,278.21     5,278.21     5,278.21    645.07     3,943.91    -1,334.30    74.72   2021 年   1,198.6       不适用   否
体项目                                                                                                                 7 万元

眉山金宏电
子材料有限
公司高端电      无                -    16,767.50    16,767.50     21.80       21.80    -16,745.70     0.13   202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子专用材料
项目

智能化运营
                无         4,042.31     4,042.31     4,042.31          -    4,042.42        0.11    100.00   2021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发展与科技
                无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792.19   26,127.10   -33,872.90    43.5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储备资金

超募资金       不适用     76,173.16    76,173.16    76,173.16          -   45,600.00   -30,573.16    59.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75,951.06   175,951.06   175,951.06   3,732.15   89,707.85   -86,243.21        -      -           -          -      -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由于 2020 年初国内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

                       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述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9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

  用闲置募集资金       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310.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主要原因为: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

                               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

                               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1、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转19,679.35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

                               户,其中600.00万元作为张家港金宏资本金,19,079.35万元无息借予张家港金宏,全部用于超大规模

                               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支出;(2)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5,849.42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
司金宏技术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金宏技术资本金,全部用于年充装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3)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4,562.67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

金宏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100.00万元作为吴中金宏资本金,462.67万元

无息借予吴中金宏,全部用于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偿

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

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金
宏物流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

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2)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淮安金宏提供

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

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

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3)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金宏提

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

也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5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淮安金宏进行增

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
                                      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7、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

                                      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及11,367.5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借款期限

                                      为3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金额(1)        额        (2)      (3)=(2)/(1)   态日期
                                                                                                                                     变化

眉山金宏电子   张家港金宏气体
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超大规
                                  16,767.50    16,767.50       21.80      21.80        0.13    202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高端电子专用   模集成电路用高
材料项目       纯气体项目

    合计              /           16,767.50    16,767.50       21.80      21.80        0.13        /          /           /           /

                                                    2022 年 03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
(分具体募投项目)                            目”。该事项已经 2022 年 0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