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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2-070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行政
楼 408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42,142,0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2,142,0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268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26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小玲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42,103,594 99.9729      38,465    0.0271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变更公
         司名称、修
         订《公司章
  1                      17,777,721   99.7841   38,465   0.2159     0   0.0000
         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卜浩、蔡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