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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3-022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
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
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
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
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
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3 年度财务
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23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44亿元、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20
亿元的相关银行贷款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长行使该等授权时不得违反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
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
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3-01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
展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15.23元/股调整为14.9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129.014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作废合计101.8858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子公司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
偿承诺及业绩奖励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出具业绩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出具业绩承
诺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当期利益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子公司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承
诺及业绩奖励及实际控制人自愿出具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