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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芯股份: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22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 1588 弄虹桥世界中
心 L4A-F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5,501,0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5,501,0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6.467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46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学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雨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05,494,463 99.9968       6,600 0.003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部分     32,57 99.9797 6,600 0.0203        0     0.0000
          超募资金永久     6,558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浦洪、何雪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律师同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