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和 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基金的投资及管理机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