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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林杰:思林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们 2021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为公司经
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1 年度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桂雄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
大学,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博士学历。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华南理工大
学机电工程系讲师;1997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副教授;2003 年 4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2009 年 8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罗拉分校高级访问学者;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同时担任宏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饶静女士,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
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系教师、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企
业与非盈利组织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同时担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叶青先生,195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
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专业大专学历。1980 年 10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广东省
司法厅主任科员;1992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惠州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法律顾
问;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8 月,担任广东东骏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 年 8 月至
今,担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
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不
含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议
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我们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 2021 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出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会的次数
                                                       自参加会
  刘桂雄       8           8         0          0          否          5
    饶静       8           8         0          0          否          5
    叶青       8           8         0          0          否          5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 0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对相关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我们还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和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提出专业建议,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2021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
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2021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
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
公平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三)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并购重组。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处于未上市状态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我们
对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处于未上市状态,因此不适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
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聘任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21 年处于上市申报阶段,考虑到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现状以
及未来实际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公司未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
该利润分配方案。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 0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认
真尽职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1 年度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结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从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慎发表独立意见。2022 年度本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