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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林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2 年 3 月 14 日,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林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思
林杰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民
生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
就 2022 年 1-6 月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 年 1-6 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思林杰签订承销及保荐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2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在持续督导期间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3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在持续督导期间
  4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
       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思林杰经营情况,

                                         1
                                              对思林杰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思林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思林杰依照相关规定健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司治理制度。
    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思林杰的内控制度的设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思林杰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思林杰严格执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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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保荐机构对思林杰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及其控股股东、
11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及其控股股东、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12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况。
   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未出现应披露
13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实不符的情况。

                                       2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
 14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未发生相关情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况。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15 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2 年 1-6 月,思林杰不存在需要专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
    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技术风险

    1、研发效率无法满足产品升级和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
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产品。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具有产品生命
周期短、技术迭代频率高、消费者偏好变化迅速等特点,其新品推出时效性要求
高、新技术应用层出不穷,因此相关检测需求也会随着高频率变化,对公司的研
发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在研发效率上无法及时跟进,或在新型
技术研发方向上出现误判,相关研发投入未能形成有效产品,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3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是一个涉及多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行业,
本行业企业需要大批掌握硬件、软件、算法等专业能力、深刻理解下游行业技术
变革的高素质、高技能以及跨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
培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人员人才激励制度。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
烈,行业内企业均提高了技术人才招募力度,若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
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将受到不利影响,使公司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

    3、公司模块化检测仪器与传统仪器仪表存在差异化竞争的风险

    公司模块化检测仪器在技术水平、测试环节等方面与传统仪器仪表存在一定
差距。公司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与传统仪器仪表类似,均是对被测量的信号
进行模拟前端信号处理,然后转换为数字信号,再通过数字信号处理算法实现检
测功能。但受限于自身技术积累、产品微型化设计等因素,公司嵌入式智能仪器
模块产品部分性能指标如量程覆盖范围等与传统仪器仪表相比存在一定不足。此
外,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集中应用于以苹果产业链为主的消费电子产品 PCBA 功
能检测环节,近期开始拓展到模组检测,而传统仪器仪表已经在教育与科研、工
业生产、航天航空等领域广泛应用且覆盖各个检测环节,在应用场景方面嵌入式
智能仪器模块产品与传统仪器仪表亦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与传统仪器仪表生产企业存在差异化竞争的风险。现阶段公司与传统仪
器仪表生产企业存在差异化竞争,但随着检测仪器仪表行业模块化作为行业发展
趋势日益明显,国内外传统检测仪器生产企业均纷纷布局模块化技术领域。国内
企业中,普源精电、鼎阳科技均在其未来规划中将模块化技术作为重点研发方向;
国外企业中,除美国国家仪器已经实现模块化转型外,公开报道显示是德科技等
龙头企业也在加大对模块化检测仪器的布局,模块化检测仪器领域市场竞争加剧。
若公司不能根据客户需求及时更新技术和创新产品,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可能会
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对苹果产业链公司依赖度较高、其它领域的销售收入相对较少的风

                                   4
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苹果产业链领域、主要收入来源于苹果产业
链,公司存在对苹果产业链公司依赖度较高的情形。同时,公司收入主要集中于
以苹果产业链客户为代表的电子消费产品检测领域,对于其他领域收入占比相对
较少。如果公司无法通过拓展公司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而有效改善对苹果产业
链依赖度较高的局面,一旦出现苹果产业链发生转移、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开发符
合苹果公司检测需求的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继续保持技术优势,或者苹果
产业链检测领域模块化检测仪器厂商逐步增多等不利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检测领域,而下游直接客户检测设备企业
近年来随着知名终端品牌的聚集而呈现集中趋势,加之公司产品多为依据苹果公
司的检测需求设计及研发,具有一定的定制化特点,因此公司的直接客户多为苹
果产业链检测设备相关企业,且相对较为集中。此外,公司对各下游直接客户实
现销售的金额及占比有所波动,主要取决于该客户在苹果公司检测设备领域取得
的销售订单情况,公司收入随下游直接客户取得订单情况波动而波动。若下游主
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
以及取得的苹果检测设备订单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或由于公司产品自身质量原
因流失主要客户,导致主要客户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会在一定时期内
对公司的经营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未来业务无法维持高毛利率的风险

     公司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产品形态呈
现模块化板卡形态,原材料成本相对较低,以及终端应用品牌客户以苹果公司为
主。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终端应用品牌客户的增多以及行业整体竞争
的加剧,加之近期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引起的电子原材料产品价格剧烈波动,公司
面临未来业务无法维持高毛利率的风险。

     4、芯片供应短缺风险

                                   5
    目前公司产品中使用的芯片主要为国外芯片品牌,如 ADI、赛灵思等。若国
际贸易出现极端变化或新冠疫情持续恶化,国外芯片厂商出现经营风险或面临停
产,导致核心芯片的采购周期拉长、价格剧烈波动或者停止向国内企业供应芯片,
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公司采用国产芯片作为替代
的情况下,若国产芯片的质量或性能达不到要求,可能会导致公司的产品质量下
降,对未来的订单获取、生产经营乃至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6,272.63 万元,主要系受新冠疫
情及汇率因素等影响,部分客户资金紧张,回款速度变慢,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提
升所致。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后续公
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控制,及时收回到期应收账款,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
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等。报告期内,主要
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若出现短期内大幅上涨,也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的风险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净额为 4,094.07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
断扩大,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存货相应增加。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及以
产定购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并会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料、
组织生产和备货,以平衡公司生产计划与客户需求。

    因此,若客户单方面取消订单或采购意向,或因客户自身需求变更等因素调
整或取消订单计划,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届时公司将面临存货跌
价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6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思林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取得广东
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44006525、GR201944003631,有效期三年,2019-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
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
1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广州市思林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软件企业
证书编号:粤 RQ-2016-0137))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如果国家未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够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169,215,796.80        116,973,624.68      4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087,373.99         37,709,314.64      3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5,726,486.39         37,053,250.82      23.4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52,948.71        -48,890,826.92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28,490,935.91        328,251,599.77     304.72%

          总资产                  1,385,251,127.78        371,337,769.10     273.04%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7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0.80           1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0.75            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78           0.79           -1.2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8          17.78 减少11.6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5.42          17.47 减少12.05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8.50          19.13 减少0.63个百分点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4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38.13%。公司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检测方案从 PCBA 功能检测环节拓展到模组
检测环节,锂电池保护板测试仪等新产品实现规模销售。

    2、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38,525.11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增
加 273.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2,849.09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增
加 304.72%,主要由于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在科创板上市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核心产品的研发及创新,
并通过认定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持续的经费支持、有基本的研发条件、
有专职的研发队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相应的技术成果)。公司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最近三年及一期(2019 年-2022 年 6 月 30 日)累计研发费用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21.81%。公司在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的同时,培育了一支研发
经验丰富、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178 人,占员工总数的 53.78%。公司具备多个研发项目并行开展的实力,与国内
多家知名高校如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保持长期的科研
合作,公司设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并与华南理工大学成立了联合实验室。经过
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27 项、外观设计专
利 12 项,以及软件著作权 82 项,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

                                       8
关技术储备,为发行人在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方面,公司不断引进国
内外高端人才,为现有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保持团队的持久创新力;另一方
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改进内部人才的培养开发、选拔任
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等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公司业务和项目团队主要成
员具有多年自动化检测行业从业经历,对客户需求有深刻理解,能够准确把握市
场变化趋势。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的工作经验,
决策层面上保持着开放、高效、专业的管理风格,能够前瞻性地把握行业发展动
向,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发展规划,从而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3)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将产品质量把控放在首要位置,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
设计、生产加工、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以全面质量管理为
理念,先后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EC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重认证。同时,公司设置了项目质量部,
负责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搭建。项目质量部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
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质量控制体系有效、持续运转。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 1-6 月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
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
费用为 3,129.67 万元,同比增长 39.86%。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注                                                               1,002,362,732.5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5,273,883.10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53,825,962.85
         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00.00
         支付发行费用                                                                      23,475,451.5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2,095.58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4,371,198.92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769,470,729.50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4,385,500.00 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92,022,767.50 元(不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02,362,732.50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思林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思林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或与公司董事、监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直接持股数                                                        押、冻结及减
股东名称    事、高级管理人                    比例           数    比例         数      比例
                                 (万股)                                                            持情况
           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万股)   (%)     (万股)   (%)
                 的关系
           董事长、总经理、核
周茂林                           1,572.7700 23.5904 603.5200        9.0523              32.6427       无
               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
刘洋                              590.5450     8.8577    88.0280    1.3204              10.1781       无
               心技术人员



                                                        10
尹章平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    16.9014      0.2535   16.9014   0.2535   无

黄海浪           董事               -        -    14.0845      0.2113   14.0845   0.2113   无

宋璐             监事               -        -        1.4084   0.0211    1.4084   0.0211   无

邱勇奎         副总经理        0.0800   0.0012    14.0845      0.2113   14.1645   0.2125   无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劳仲秀                              -        -        9.4190   0.1413    9.4190   0.1413   无
                  书

刘睿         核心技术人员           -        -    16.9014      0.2535   16.9014   0.2535   无

黄洪辉       核心技术人员                             9.4190   0.1413    9.4190   0.1413


      注:间接持股数量=(对珠海思林杰的出资比例×珠海思林杰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
  本公司股本数量。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思林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思林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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