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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林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2-12-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日(2022 年 3 月 14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持
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李娟、马腾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马腾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
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
间召开的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检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本次对于思林杰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
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
况;经营状况等。

    关于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决议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
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
问题。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思林杰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核查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以及财务等方面是否保持独
立;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
构以及财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抽查大
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
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和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公司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董事长、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公司业绩不存在明显异

常情况。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加大应收账
款的催收工作;提示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公司应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
高度重视,继续严格执行《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
公司持续规范运行。

    四、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上市公司对保荐机构的检查工作予以了积极配
合,提供了相应资料和证据。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实地调查,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2022 年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认为:在本
持续督导期间,思林杰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经营状况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娟              马   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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