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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林杰:思林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我们 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积极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桂雄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
大学,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博士学历。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华南理工大
学机电工程系讲师;1997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副教授;2003 年 4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2009 年 8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罗拉分校高级访问学者;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同时担任宏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饶静女士,198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
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系教师、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大学企
业与非盈利组织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广州迪
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同时担任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青先生,195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
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专业大专学历。1980 年 10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广东省
司法厅主任科员;1992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惠州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法律顾
问;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8 月,担任广东东骏律师事务所主任;1998 年 8 月至
今,担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我们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会的次数
                                                       自参加会
  刘桂雄       7          7          0         0           否          1
    饶静       7          7          0         0           否          2
    叶青       7          7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 6 次,独立董事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
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自身的专长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对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我们还通过会谈、
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和重大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提出专业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
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
行,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并购重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并购重组。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地区、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能力,促进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提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在科创板挂牌上市,截至 2022 年末未发布业绩预告
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就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
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则进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并提出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
了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形。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2 年度公司内部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重
大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从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未
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重点领域事项,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经营层的沟通,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