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1-08-30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58 号
───────────────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江苏天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1.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首轮回复,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合计 11,987.00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为 14.46%。
1
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整体投入较少,主要原因包括:(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整体推进速度不及预期;(2)公司基
于合理原因对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内容进行了变更,从而
导致相关审批程序流程较长,项目整体进度滞后,募集资金投入
相对较少。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前次募集资金最新的使用进度情
况,进一步充分说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较低的具体原因;(2)
结合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下游
市场需求等情况,进一步论证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08 月 28 日印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