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1〕70 号)(以 下简称“审核中心函”)已收悉。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 科技”、“发行人”、“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已 就审核中心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 请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使用的简称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 义相同,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审核中心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或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情况 楷体(加粗) 8-1-1 目 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8 8-1-2 问题 1:请发行人说明: (1)前募资金 2022 年的具体使用计划,能否按照预期在 2022 年底完成前 募项目;(2)前募资金中采用承兑汇票支付部分的预计实际支付时间。 一、前募资金 2022 年的具体使用计划,能否按照预期在 2022 年底完成前 募项目; (一)“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已累 计使用(含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出)IPO 募集资金 19,448.28 万元;预计到 2021 年末该项目将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6,641.48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9,308.52 万元;2022 年该项目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计划和安排如下: 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支付项目总图设计等费用 19.90 万 元,支付项目购买焚烧炉,碳管装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188.24 2021 年 10 月 置等设备与安装等费用 1,005.05 万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元,支付项目基建与变配电站安装 46.11%。 与配套工程等费用 715.01 万元。 支付项目购买流量计、炉瓦和碳管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833.36 装置设备与安装等费用 1,881.45 万 2021 年 11 月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元,支付项目变配电设备设备安装 51.87%。 及天然气工程等费用 763.66 万元。 支付项目总图设计等费用 12.00 万 元,支付项目购买碳管装置和膜分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641.48 2021 年 12 月 离等设备费用 1,349.66 万元,支付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项目基建工程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 57.98%。 与配套工程等费用 1,446.47 万元。 支付项目购买碳管装置设备等费用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466.55 7,095.81 万元,支付项目基建工程 2022 年 1 月至 3 月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及碳管车间安装工程款等费用 79.36%。 2,729.26 万元。 支付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等费用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9,156.80 2022 年 4 月至 6 月 123.00 万元,支付项目碳管装置等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设备采购款等 2,567.25 万元。 85.22%。 支付项目购买导电浆料生产设备等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712.20 2022 年 7 月至 9 月 费用 3,547.00 万元,支付项目工程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监理费用等费用 8.40 万元。 92.95%。 2022 年 10 月至 12 支付项目工程环评、决算等 348.97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950.00 月 万元,支付项目碳管装置设备采购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8-1-3 与车间安装工程款等 2,888.83 万 100.00%。 元。 截至目前,本项目碳管装置一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可于 2022 年 1 月 开始调试,2022 年一季度预计可以完成新增 2,000 吨碳纳米管的试车投产,2022 年三季度完成新增 4,000 吨碳纳米管的试车投产,2022 年底完成新增 6,000 吨碳 纳米管和 10,000 吨导电浆料的试车投产,公司可以按照预期在 2022 年底完成该 募投项目建设。 (二)“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已累计使用(含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出)IPO 募集资金 11,766.88 万元;预计到 2021 年末该项目将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848.69 万元、尚未投入的 募集资金 18,651.31 万元;2022 年该项目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计 划和安排如下: 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支付项目总图设计费用 59.50 万 元,支付项目,支付购买纯化炉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211.39 2021 年 10 月 等设备费用 1,193.20 万元,支付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复合产品车间改扩建等费用 39.44%。 191.81 万元。 支付购买破碎机、砂磨机等设备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02.30 费用 882.83 万元,支付车间变 2021 年 11 月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电站建设与污水系统改造等费 42.10%。 用 8.08 万元。 支付工程设计费 22.50 万元,支 付购买反应釜、储罐和炉膛等设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848.69 2021 年 12 月 备费用 239.84 万元,支付复合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产品车间改造与废水处理装置 44.32%。 工程等费用 484.05 万元。 支付工程设计费用 7.5 万元,项 目购买催化剂设备等费用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520.89 2022 年 1 月至 3 月 1,632.54 万元,支付项目浆料车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间改造及车间安装工程等费用 55.29%。 2,032.16 万元。 支付项目购买导电浆料生产设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532.46 2022 年 4 月至 6 月 备等费用 4,777.50 万元,支付项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目催化剂车间改造及配套工程 73.23%。 8-1-4 等费用 1,234.07 万元。 支付项目挤塑机等设备购买与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959.22 安装调试费用 3,442.16 万元,支 2022 年 7 月至 9 月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付纯化车间改造及车间工程安 86.45%。 装等费用 984.60 万元。 支付项目高温纯化等设备购买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500.00 与安装调试费用 3,346.84 万元, 2022 年 10 月至 12 月 万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支付纯化车间改造及车间工程 100.00%。 安装等费用 1,193.94 万元。 截至目前,本项目所需的公辅设施及厂房修缮已经建设完成,已完成纯化和 高温纯化产线部分设备采购与安装。导电浆料产线厂房改造施工图已经完成,已 确定土建改造工程施工单位,设备正在陆续下单中。按照目前施工进度,2022 年一季度预计可以完成新增 8,000 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和 1,000 吨碳纳米管纯化 加工的试车投产,2022 年三季度预计可以完成新增 2,000 吨导电母粒的试车投产, 2022 年底可以完成新增 300 吨纳米碳材的试车投产,公司可以按照预期在 2022 年底完成该募投项目建设。 (三)“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使用 IPO 募 集资金 1,183.91 万元;预计到 2021 年末该项目将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63.70 万 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1,886.37 万元;2022 年该项目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 毕。具体使用计划和安排如下: 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支付项目基建工程等费用 366.40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63.70 万 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 万元,支付项目规划设计等费用 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13.39 万元。 45.32%。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83.70 万 支付项目基建工程配套工程等费 2022 年 1 月至 3 月 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用 420.00 万元。 57.50%。 支付项目购买实验设备等费用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28.70 万 2022 年 4 月至 6 月 350.00 万元,支付项目基建工程 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配套工程等费用 495.00 万元。 81.99%。 支付项目购买实验设备费用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28.70 万 2022 年 7 月至 9 月 40.00 万元,支付项目基建工程配 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套工程等费用 460.00 万元。 96.48%。 支付项目购买办公设备费用 预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50.07 万 2022 年 10 月至 12 月 50.00 万元,支付项目基建工程配 元,占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8-1-5 套工程等费用 71.37 万元。 100.00%。 截至目前,本项目总图规划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审 查中,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已进场做前期准备工作。预计 2022 年 7 月基本完成项目的土建工程与水电配套工作,2022 年 8 月完成设备采购与安装 调试,2022 年年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公司可以按照预期在 2022 年底完成该募 投项目建设。 二、前募资金中采用承兑汇票支付部分的预计实际支付时间 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7,814.87 万元、 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为 33.55%;此外,为发挥募集资金的最优效果,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出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司采取银行承兑 汇票支出 4,584.20 万元,如包含上述承兑汇票支出,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32,399.07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为 39.0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 银行承兑汇票 项目名称 合计 金金额 支出金额 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 18,234.95 1,213.33 19,448.28 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 8,396.01 3,370.87 11,766.88 项目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83.91 - 1,183.91 合计 27,814.87 4,584.20 32,399.07 根据公司现有的募集资金制度相关规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 项,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 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 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支出中采 用票据支付部分主要为自开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上述未到期票据以募集 资金置换的预计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 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 预计置换时间 2,000 吨导电母粒、 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 合计 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 项目 8-1-6 2021 年 10 月 472.38 - 472.38 2021 年 11 月 421.70 - 421.70 2021 年 12 月 166.40 128.34 294.74 2022 年 1 月 511.74 302.35 814.09 2022 年 2 月 1,089.06 737.16 1,826.22 2022 年 3 月 709.59 - 709.59 2022 年 4 月 - 45.48 45.48 合计 3,370.87 1,213.33 4,584.20 注:“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承兑汇票付款 8-1-7 问题 2: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就前募资金的最新使用进度出具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就公司截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 度情况分别出具了专项报告。 8-1-8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署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9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 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字: TAO ZHENG (郑 涛)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0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爱成 马 腾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及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设计问题的 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 查程序,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