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天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2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230.25 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天奈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
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
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
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3 亿
元(含 7.3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