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奈科技:天奈科技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2022-05-09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8005 转债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天奈科技西部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30 亿元,其中一期及研发中心固定资产
投资约为 10 亿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约为 20 亿元
●其他重要事项:本次项目建设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以及
建设天奈科技成都研发中心
1、生产项目一期分两个阶段建设:一阶段拟建设年产 5,000 吨多壁碳纳
米管及 800 吨氢气(副产);二阶段拟建设年产 5,000 吨多壁碳纳米管及 800
吨氢气(副产)
2、生产项目二期拟建年产 10,000 吨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3、成都研发中心:主要开展碳纳米管在半导体领域以及其他多元化应用
领域的研究与开发。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已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实施前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
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公司为进一步适应下游市场扩张需求,提升
公司市场份额,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拟在四川省成都市下辖的彭州市依法设
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天奈科技西部基地项目并与彭州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
协议书》,生产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预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30 亿元
(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 方:彭州市人民政府
机构性质:机关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820092316818
法定地址:成都市彭州市金彭东路 81 号
乙 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211915677547009
法定地址: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113 号
彭州市人民政府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奈科技西部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天奈(成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准为准)
3、项目内容:建设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以及建设天奈科技成都
研发中心,主要建设以下内容:
(1)建设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分二期)
一期:分两个阶段建设年产 10,000 吨碳纳米管生产基地。一阶段拟建设年产
5,000 吨多壁碳纳米管及 800 吨氢气(副产);二阶段拟建设年产 5,000 吨多壁碳
纳米管及 800 吨氢气(副产)。一阶段在公司取得建设审批手续后 3 个月内动工建
设,动工之日起 24 个月之内竣工,动工之日起 30 个月之内投产;二阶段在一阶
段项目竣工后启动,且在公司取得二阶段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
动工之日起 24 个月之内竣工,动工之日起 30 个月之内投产。
二期:拟建年产 10,000 吨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具体实施时间
及内容双方另行商定。
(2)建设天奈科技成都研发中心,主要开展碳纳米管在半导体领域以及其他
多元化应用领域的研究与开发。
4、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分期实施,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30 亿元(人民
币大写叁拾亿圆),其中一期及研发中心固定资产投资约为 10 亿元(人民币大写
壹拾亿圆),二期固定资产投资约为 20 亿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亿圆)。
5、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拟选址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石油化学工业
园区),总用地面积约 500 亩(化工用地约 300 亩,其中一期用地约 150 亩、二期
用地约 150 亩;二期非化工用地约 190 亩;研发中心为科研用地或者工业用地约
10 亩),详细位置、性质及面积以乙方成功竞得项目用地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确定的为准。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奈(成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准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出资方式:现金
5、法定代表人:TAO ZHENG
6、住所: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成都石油化学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碳纳米管、石墨烯)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提供本公司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
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
注: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彭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奈科技西部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碳纳米管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以及建设天奈科技成都
研发中心。
(三)双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项目投资强度进行核定,督促乙方按协议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建设。
(2)协助乙方依法依规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相关证件。
(3)协助乙方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立项、报建、施工、验收的相关手续,提供
优质、高效的服务。
(4)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
和经营,并积极协助乙方依法争取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的相关优惠政
策。
2、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
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及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向甲方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
背景资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的信息及项目背景资料均真实、全面、
合法有效。
(3)乙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税收解缴关系在彭州市
的项目公司的设立手续,由项目公司具体实施本协议相关内容。项目公司应由乙
方出资组建,且乙方在项目公司的占股比例不低于 51%,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 30
日内,乙方与项目公司共同向甲方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项目公司概括承接乙
方在本协议中全部权利义务(乙方作为股东应履行的义务除外),并由甲方与项目
公司继续履行本协议。
乙方保证项目公司在彭州市的生产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在彭州市缴纳其生产、
销售、服务产生的全部经营收入及利润税收,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
项目公司提前撤离的情形除外。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土地和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
自向乙方关联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出租厂房及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投资
人或进行股权转让。
(5)乙方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将项目环评报告、安评报告、能评报告、厂
区总平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等报甲方备案。
(6)按照彭州市和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要求,实施本项目建设。
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须遵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及园区安全、
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
(7)乙方依法缴纳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种税费。
(8)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优先为彭州市地方提供劳动力就业岗位。
(9)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的享受国家、四川省、成都
市、彭州市相关投资优惠政策。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违约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但不含预期利益的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在有履行可能的情况下,
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因违约行为影响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则进行相应调整、
顺延。
(五)其他事项
若乙方未能成功竞得项目用地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为履行本协议发生的费
用和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项目未通过环评、安评、能评,导致项目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乙方
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协议。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履行、终止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经乙方内部决策机构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需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增加产能储
备。本次项目建成后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产品生产能力,加强公司在碳纳米
管材料领域的领先优势,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产能保障。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将扩大,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和提
升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已构建了稳定的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本
次投资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
业务规模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目前财务状
况良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
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以及取得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
(四)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这与下游
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客户覆盖范围的增广,客户集中度呈下降趋势。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
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仍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