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数量为 52,810,197 股, 占公司股本的 22.7405%,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9 月 25 日,因 9 月 25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1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7,964,529 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31,858,11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2,775,785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179,082,33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7 个,对应股票数量为 52,810,1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405%,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起 1 上市流通(因 2022 年 9 月 25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73,893,587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 231,858,11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9,082,33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52,775,785 股。 2、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 励对象人数为 101 人,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1,070 股,本次归属完 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231,858,116 股变更为 232,229,186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1)。 3、天奈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1〕367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了 8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3,000.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8 年 1 月 26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48 号文同意,公司 83,0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天奈转债”,债券代码“118005”。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奈转债”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 份,转股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9 日至 2028 年 1 月 26 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天奈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225 股,公司股本总数 由 232,229,186 股变更为 232,229,411 股。 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232,229,411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 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郑涛、张美杰、共青城新奈共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务企业(有 限合伙)、镇江新奈联享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深圳市佳茂杰科技企业 出具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 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涛、严燕、蔡永略以及张美杰承诺: 3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5)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 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叶亚文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4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5)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 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涛、严燕、蔡永略、张美杰以及叶亚 文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5)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 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 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天奈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 6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民生证券对天奈科技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2,810,197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限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序 售股数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 流通数量 号 量 (股) 例 (股) (股) 1 TAO ZHENG 23,479,002 10.1103% 23,479,002 0 共青城新奈共成投资管 2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9,616,975 4.1412% 9,616,975 0 伙) 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务 3 9,023,300 3.8855% 9,023,300 0 企业(有限合伙) 4 MEIJIE ZHANG 4,756,169 2.0480% 4,756,169 0 镇江新奈众诚科技服务 5 2,934,024 1.2634% 2,934,024 0 企业(有限合伙) 镇江新奈联享科技服务 6 2,117,889 0.9120% 2,117,889 0 企业(有限合伙) 7 深圳市佳茂杰科技企业 882,838 0.3802% 882,838 0 合计 52,810,197 22.7405% 52,810,197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月) 号 (股) 1 首发限售股 52,810,197 36 合计 52,810,197 36 七、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7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