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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奈科技:天奈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8005         债券简称:天奈转债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
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96.4529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92,743.25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9,843.1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82,900.07 万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资额
       年产 3,000 吨碳纳米管与 8,000
                                     镇江新纳材料
  1    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 450 吨副                    45,000.00     33,500.00
                                     科技有限公司
       产物氢项目
       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   常州天奈材料
  2                                                   50,000.00     45,950.00
       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天奈材料
  3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00.00      3,450.07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103,000.00     82,900.07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实缴出资
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纳材料”)增资 33,500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碳
纳米管与 8,000 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 450 吨副产物氢项目”的建设;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天奈”)
进行实缴出资 3,450.07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
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实缴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
复合产品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变更为天奈科技,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锦华路西侧、长顺路北
侧变更为江苏镇江新材料产业园孩溪路以南、粮山路以西,具体位置按相关部门
出具的用地红线界定,以最终取得的土地证地址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7)。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常州
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
路以西、长顺路以北变更为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
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该地块具体土地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红
线图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原项目“年产 3,000 吨碳纳米管与 8,000 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 450 吨副产
物氢项目”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实施内容由“年产 3,000 吨碳纳米管与 8,000 吨导电浆料及
年收集 450 吨副产物氢”变更为“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
8,000 吨导电浆料”,投资总额由“45,000.00 万元”变更为“45,010.18 万元”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原项
目“石墨烯、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变更为“碳
纳米管与副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内容由“年产 300 吨石墨烯、
3,000 吨碳纳米管及 10,000 吨导电浆料、2,000 吨导电母粒、年收集 450 吨副产
物氢”变更为“年产 6,000 吨碳纳米管、年收集 900 吨副产物氢及年产 10,000
吨导电浆料”,投资总额由“50,000.00 万元”变更为“63,581.21 万元”,原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碳纳
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
项目中的“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江苏常州西太湖大道以
西、孟津河以南、石墨烯科技产业园以东、兰香路以北地块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锦华路
以西、长顺路以北。该地块具体土地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14)。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碳纳米管与副
产物氢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项目”及“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6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
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已                            节余募集资
                       拟投入募             预计待支   利息及理财
                                  投入募                                 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付尾款       收入净额
                                  集资金                            (1)-(2)-
                         (1)                (3)        (4)
                                  (2)                             (3)+(4)

       年产 300 吨纳
       米 碳 材 与
 1     2,000 吨 导 电 33,500.00 26,798.91   4,424.72    2,462.50      4,738.87
       母粒、8,000 吨
       导电浆料项目

       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

  买理财产品收益;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未到期理财

  收益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

  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
  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
  募集资金。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
  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
  导电浆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其他募投项目。具体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
  料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 4,738.87 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等相关支出。

       在建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常州天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购置包括制备、合成、改性、微观结构分析、物性
表征检测及产品应用开发设备和系统,以建成新型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本募投
项目建成达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本次节余募集资
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将由 3,450.07 万元增加至 8,188.94 万元,项目投资总金额将由 8,000.00
万元增加至 12,738.87 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中预计待支付尾款 4,424.72 万元(不含后续利息收入)继
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
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年产 300 吨纳
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
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 300 吨纳米碳材与 2,000 吨导电母粒、8,000 吨导电浆料
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
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
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
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
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
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