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年产 395 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及实施方式等。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17.90 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8,0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801,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5,198,500.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244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519.85 万元,低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34,851.4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1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施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投资总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体
年产 395 千克多肽原 眉山
1 20,652.96 18,571.49 53.29% 15,519.85 54.42%
料药生产线项目 汇龙
制剂产业化技术改
2 16,841.80 10,446.82 29.98% 8,500 29.80%
造项目 圣诺
工程技术中心升级 制药
3 5,833.18 5,833.18 16.74% 4,500 15.78%
项目
合计 43,327.94 34,851.49 100.00% 28,519.85 100.00% -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
目”与“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制药”)变更为圣诺生物;实施地点由成都市大邑
县工业大道一段 258 号变更为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98 号。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投资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制剂产业化技
1
术改造项目 成都市大邑县工业 成都市大邑县大
圣诺制药 圣诺生物
工程技术中心 大道一段 258 号 安路 98 号
2
升级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年产 395 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
金暂未使用。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2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395
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需进行规划调整以满足规划和环保要求,故导致公
司该募投项目建设时间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现结合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论证与评估后,公司计划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95 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由 2023 年 6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该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本草大道北段 15
号,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眉山汇龙药业
395 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7]74
号); 并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取得编号为“川(2017)东坡区不动产权第 0002151
号”的土地使用证,且完成相关备案手续。
2、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95 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3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
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
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
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3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
战略需要作出的决策,此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
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质量,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
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
方式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4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