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圣诺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加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公司追加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 致,同时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