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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议案生效之日

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调整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调增 20,000 万元,即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

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

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

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三)投资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的基础上调增 20,000 万元,即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至不超过人
民币 80,000 万元(含),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前可循环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
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调增 20,000 万元,
即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适时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
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 60,000 万元
调整为 80,000 万元,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合理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