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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1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 11 号 2 号楼 2102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570,5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6,570,5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034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03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路新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王同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6,570,216      99.9994          332       0.000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6,570,54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闲置
1          自有资金现金管     4,434,353        99.9925       332   0.0075       0    0.0000
           理额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申秋、侯为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
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