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已发生及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