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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3-02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北京”);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拟在华海清科北京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
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
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为上述担保事项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
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40号楼11层11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
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是否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否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550,958,320.65
              负债总额                                   575,571,038.30
                 净资产                                  -24,612,717.65
              营业收入                                    88,261,076.10

                 净利润                                  -15,317,285.20
注: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
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
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
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
司 2023 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
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
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华海清科北京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被担
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
可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
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经营管
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
形。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