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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已发生及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
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
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
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
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度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
位董事职位、工作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九、《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所处区域、行业状况、公司规模、岗位职责相匹配。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公司经营发展目标挂钩,责任权利对等,形成了约束机
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3 年 4 月 24 日